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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取保候审期间盗窃 花6千打的回乡路上被逮

刑事资讯          2016-11-01 阅读:801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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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取保候审期间盗窃

中国江西网讯,贵州籍男子甘某因盗窃被取保候审,准备移送起诉期间,其再次盗窃钱财,并直接从浙江现付6000元,雇一辆出租车,欲逃回老家贵州……10月30日,江西高速交警昨天在泉南高速(莲花境内)执勤时,将其抓获。

据江西高速交警七支队四大队民警介绍,10月29日下午,该大队民警正在泉南高速赣湘界(莲花境内)检查站执勤,一辆浙江牌照出租车驶入检查区域,告知民警从浙江前往贵州,且未随车携带行驶证。这引起民警警觉,立即通过对讲机联系指挥中心查询车辆及人员。

正在核实过程中,出租车驾驶员拿着手机让民警接听。原来,浙江公安来电,称车上乘客是一名逃犯,警方正在追缉,请求控制嫌疑人。执勤民警立即对车上乘客甘某进行控制,并现场查获赃款13046元。

经进一步了解,犯罪嫌疑人甘某,贵州织金人,是名90后,因盗窃被取保候审,准备移送起诉期间,昨天早上再次在浙江湖州安吉县路边车上破窗盗窃人民币22000元,然后直接从当地现付6000元,叫辆出租车欲逃回贵州,不料在江西高速落网。

据透露,此案已由莲花县公安部门移交给了浙江省安吉县公安部门处理。

花6千打的回乡路上被逮

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的如何处理呢?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经交纳保证金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并通知决定机关;对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同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已没收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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