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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马蓉将起诉宋喆强奸 强奸行为如何认定

刑事资讯          2016-11-01 阅读:384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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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疑马蓉将起诉宋喆强奸

据前瞻网报道,网上流传说马蓉妈妈徐红放话,马蓉在收集证据控告宋喆利用其与王宝强生气和不在身边时多次强奸她,为了保护王宝强和两个孩子她一直忍着,被宋喆胁迫奸淫,不敢出声,但事与愿违,家庭不但没保住还落得万人指骂。

在王宝强马蓉离婚案审理结果即将出炉前夕,网友爆料马蓉告宋喆强奸。目前尚无确切消息证实此事。

二、强奸行为如何认定

根据之前的王宝强声明、以及网络爆出的各种消息,马蓉宋喆是双双出轨。假设马蓉真要告宋喆强奸,需要哪些证据呢?我们来看看强奸罪的认定条件。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认定强奸罪应符合以下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必须行为人认识到妇女不同意,且被害妇女确实不同意,两个条件缺少一个,就不成立。

(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强奸罪与通奸行为的区别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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