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巴基斯坦码头爆炸 破坏交通工具成立爆炸罪吗?

刑事资讯          2016-11-02 阅读:195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巴基斯坦码头爆炸

据中新网报道,11月1日,在巴基斯坦胡布地区,人们围观发生爆炸起火的船只。 当日,巴基斯坦一拆船码头发生爆炸,造成至少10人死亡,50多人受伤。巴基斯坦西南部省份俾路支省内政部长阿克巴尔·哈里法尔表示,火灾因天然气桶爆炸造成。他排除蓄意攻击的可能性。

破坏交通工具成立爆炸罪吗?

爆炸罪侵害的对象是本条所列举的工厂、矿场、港口、仓库、住宅、农场、牧场、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以及不特定的人、畜。如果用爆炸的方法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等交通工具;或者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等交通设备,虽然使用的是爆炸的方法,也危害了公共安全,但由于破坏的是特定的危险对象,所以应当分别以破坏交通工具罪或破坏交通设备罪处理。

根据刑法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除了破坏对象上的区别,爆炸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在犯罪初发年龄方面的规定也不同,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负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爆炸罪由于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所以法律规定这种犯罪处罚年龄的起点较低。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爆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爆炸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都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都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作用,律师越早的介入案件就能更好的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犯罪嫌疑人早日争取人身自由。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