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扇耳光污蔑交警打人
据新浪新闻讯,2016年11月2日凌晨,浙江台州温岭市保椒路与上保路路口,一名只穿着丝袜的醉酒女乘客借着酒劲,对扣押其醉酒男友车辆的交警纠缠辱骂,并藏起男友汽车钥匙不让交警当场扣车。
为了引起路人同情,该女子还不时自己踢掉高跟鞋扔掉钱包、手机、自扇耳光污蔑交警打人。但是,其自编自导的整个耍酒疯过程都被交警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下来。
随后,女子被当地警方以妨碍公务为由带派出所里约束醒酒。
妨害公务可依法刑拘
近两年,面对警察执法时,暴力抗法,无理取闹,袭警的现象频频发生,在刑法修正案(九)未实施前,对妨害公务的行为一般是处以治安拘留。妨害公务入刑,将有力打击妨害警务人员正常执法的行为。
刑法修正案(九)二十一、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刑法对妨害公务罪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