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记者卧底自杀群
建立自杀群,对自杀者莫不关心,甚至提供自杀方法,满群被消极情绪覆盖。有记者卧底自杀群,探索真相。
据央广网新闻,两大学生社交群相约来南京轻生,宾馆的卫生间被布置成密室,两个小伙殒命其中。两个小伙都是安徽的大学生,因为心理问题,通过“自杀”社交群相约到南京轻生。近日,现代快报记者卧底多个“自杀群”发现,里面的言论充满负能量。
警方表示,近年来青少年轻生事件频发,一方面需要社会各界提高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关注;另一方面,也要对这些推波助澜的社交群落进行查处,以免悲剧重演。
二、交流自杀方法涉嫌教唆罪
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教唆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教唆他人实施什么犯罪,就以什么罪名论处。教唆他人杀人或自杀的,以故意伤人罪的教唆犯定罪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教唆罪在客观上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之行为,其方法如何,法律并无加以限制。在解释上,认为须能达到教唆之目的为已足。举凡以言语、文字或举动,为明示或默示,要皆不失为教唆,惟不得以强暴或胁迫之方法出之,因为以强暴或胁迫便被教唆人丧失自由意志,而为犯罪之行为者,则应绳以间接正犯之罪。
自杀在法律是并没有处罚规定,一个人想要放弃自己的生命他人无法干涉。但是生命只有一次,有些人轻生的念头只是一时的,他人的言论可能在关键时候挽救这条生命,也有可能导致生命的逝去。群聚是为了更好的活着,而不是诱导他人死亡,对于刺激、激励、鼓动他人自杀的行为应当受到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