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砸豪车行窃 被车主捉了现行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昨日凌晨3时许,在合肥市淠河路和潜山路交口西南角,砸碎一辆近百万元的豪车车玻璃钻进车内行窃的男子王某,被前来取车的车主堵在车内,抓了现行。王某砸车玻璃前习惯先踹一下车轮,要是车上报警器响了,他就跑;不响,掏出强力弹弓,用钢珠击碎车玻璃。
宇先生邀约了几个朋友在淠河路和潜山路附近吃夜宵,顺道把价值近百万元的丰田陆地巡洋舰越野车停靠在了交口西南角。凌晨三点,宇先生的几个朋友喝多了,他独自回路边取车,“回到车跟前,我心里一沉,车后排的玻璃窗被砸烂了,我心想里面的几千块钱的香烟肯定没了。”
宇先生把头探进车窗,发现一名年轻男子正把香烟往自己的挎包里塞。“我大喊了句,‘搞什么的!’”宇先生说,“男子很害怕,当时就背对着我把双手举了起来。”
砸车贼被捉住后,一直恳求放过他。宇先生非但没同意,还让两名过路的行人现场报了警。
很快,辖区民警赶到现场,宇先生配合民警控制住嫌疑男子。民警在男子的挎包里搜出了窃得的4条香烟,还有一个强力弹弓和数枚钢珠。
昨日记者从辖区公安获悉,王某因盗窃已被拘留。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此事。
法律观点:
盗窃行为是不是都是犯罪呢?对于某些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⒉全部退赃、退赔的;
⒊主动投案的
⒋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⒌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