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拍警车违章被警察摔跪
澎湃新闻讯,深圳交警在全市开展“随手拍”举报路面违章行动,已经有一段时间。不过市民李先生11月4日用自己手机拍摄违章时差点将自己送进交警队,还遭到交警强行摔跪在马路中间,原因是他拍摄的这辆违章车是一辆警车。报道称,由于红绿灯转为红灯,李先生驾驶小车与警车同时卡在马路上,只差十几公分就要相撞,李先生下车用手机拍几张现场照片,却被抢手机,并被交警摔跪至地上两次。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证微博@深圳交警通报称,11月4日下午3点12分许,龙岗交警大队布吉中队民警李杨带领三名辅警人员驾驶警车出警,至盛宝路布澜路口时,因向左侧变道影响了车道内正常通行的一辆黑色小车,小车乘客(男)、司机(女)先后下车、站在机动车道中间使用手机拍摄警车变道压线,但多次劝告无效,遂将二人强制带离至路边并发生争执。通报称,对于该事件,深圳市交警局龙岗大队领导代表大队、中队向当事人进行了道歉,民警也诚恳道歉并征得当事人的谅解,目前,上级指派督察部门介入调查。
警车应遵守哪些规定
记者了解到,李先生是小车乘客,开车的是他妻子。李先生介绍,看到警车压实线变道,他下车拍了几张照片。李先生称,他拍照只是想发到朋友圈说一下这个事,却被一个民警和一个协管按倒在路边下跪。现场图片显示,李先生跪在路边,两边各站一个穿制服的男子,其中一个用手按住,另一个则在打电话。他告诉记者,当事民警及相关领导已向他道歉。
公安部制定发布的《警车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警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检查。
第十八条规定,警车执行紧急任务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时,享有优先通行权;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限制。
遇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其他车辆和人员应当立即避让;交通警察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应当提供优先通行的便利。
本案中的警车上路行驶时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遵守交通法规,且事发时警车并不属于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并不享有优先通行权。
交警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礼貌待人,文明执勤,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不得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