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发现妻子暧昧短信殴打拘禁情敌
根据北青网,今年9月13日晚11时许,乔某翻看妻子的手机发现,妻子与一名董姓男子的聊天内容暧昧,不仅言语露骨,还有妻子的睡衣照和董某的裸照。乔某推断两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但妻子闫某矢口否认。乔某不信,将妻子打了一顿。次日早7时许,乔某让妻子打电话约董某见面,并带着妻子一块去见董某。
乔某拿出一把水果刀威胁,抢走了董某的手机,将董某和妻子带上车,带到偏僻处又打了一顿,并索要两万元补偿费。董某只答应给1.5万元,并用手机当即转账2500元。乔某要求董某余钱必须半个月付清,并前往董某的住处查看,直到下午2时许才带着妻子离开。董某事后越想越害怕,只好报警。9月19日,乔某被民警抓获。
男子乔某发现妻子与一名男子的聊天内容暧昧,怀疑两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便把妻子打了一顿,并将“情敌”非法拘禁了5个多小时。近日,乔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小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二、非法拘禁你了解多少
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是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