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女服务员抱走男婴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湖北省十堰市一酒店31岁女服务员胡某因身体不好,可能不孕,同时也不想受怀孕生育之苦,但为了稳定与同居男友的感情,竟然想了一个馊主意:拐骗一个孩子来共同抚养。11月8日晚,她将酒店一名顾客的10个月大男婴拐骗走,抱回家,并给男友打电话说捡了一个孩子,想把他养大。男友感到她这样很荒唐,坚决不同意,劝说她把孩子送回去。无奈之下,她只好报警,说捡了个孩子,要还回去。据报道,孩子母亲王某在酒店招待客人,女服务员胡某多次来和儿子玩,结果趁她上洗手间时候拐走了。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涉嫌拐骗儿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拐骗儿童如何处罚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
“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是指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离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致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不能继续对该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
依据中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以及其他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人。
拐骗儿童罪量刑,应按《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量刑时,对于多次拐骗儿童的;对被拐骗儿童有奴役、虐待情节的;对被拐骗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对造成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忧虑成疾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均应依法从重处罚。
儿童年龄小,没有自救能力,有的儿童在被拐骗时甚至都不会说话。因此,为了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监护人一定要时刻保证儿童在自己的控制范围内,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