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店被抢】11月15日下午,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大江东义蓬街道的一家金店被抢。大江东公安分局义蓬派出所接警后,26岁的河南小伙小徐在该市瓜沥公交站附近被抓获。被抓获时,那条刚抢来的重达100克的金项链正戴在脖子上。
义蓬派出所接警后,该派出所民警项迪立即带队出发,前往案发地点。在调看了店里的监控录像后,初步锁定了嫌疑人。同时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得知嫌疑人已经坐上一辆由大江东义蓬街道开往萧山瓜沥镇的公交车。项迪又迅速带队赶往瓜沥镇,半个小时后,犯罪嫌疑人小徐在瓜沥公交站附近被抓获。
【为尽孝心,选择不法行为】跟民警回到派出所后,小徐讲起了他这一天的经历。15日一早,小徐接到了近一年没联系的亲生父亲老王的电话,称自己病重,希望能在“临走”前,跟他见一面,因为在这个世上,他只有这么一个亲人。
听着父亲在电话里虚弱的声音,他不想让父亲走的那么匆忙,他觉得,如果有钱,父亲肯定能活下来。可是,在推拿店工作的他,月收入微薄,天气转冷,客人比之前更少,自己的生活都变得艰难,怎么去拿出这笔“续命”的钱。
苦恼的小徐决定到义蓬街道上溜达。溜达到当天下午1时30分左右,义蓬街道上的一家金店引起小徐的注意,几乎没有多想,小徐走了进去,挑了最粗的金项链,配上最大的吊坠就跑。跑到附近的公交站,刚好一辆公交车靠站,上车就走了。可刚下公交车,没走多远,就被赶来的民警项迪抓获。
据了解,小徐的父母都是河南洛阳人。但父亲一直在新疆当兵,一直处于两地分居的小徐父母在小徐出生后不久便选择了离婚。不久,小徐的母亲就嫁给了小徐的养父老徐,并让小徐改姓养父的姓。这么多年,养父对他也算是不错。2012年,养父更是凑了10多万付了首付为小徐在当地买了套房子,每个月月供由小徐自己承担。
而小徐的亲生父亲老王,仅在2008年的时候跟小徐打过一次电话,没聊太多。去年年底,老王突然又给小徐来了电话,跟儿子讲了许多“肺腑之言”。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没了希望,仅存的亲人也只有小徐一人,并把自己所有的积蓄几万元都打给小徐的母亲,让她帮儿子还房贷。
正是因为这个,让小徐觉得,老王现在病重都是因为把积蓄都给了他,没钱看病导致。说到这,小徐泣不成声:“我妈身体不好,我不想让她操心,所以没告诉她;我想弄点钱,偷偷跑去新疆照顾我爸一段时间,可是现在,我妈知道了肯定要气死了,还有我爸……”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中新网)
【以抢劫罪定罪】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