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盗窃在朋友圈晒战果忘删警察朋友
据泉州第一时间报道,夜里偷完东西,竟在朋友圈发照片晒“战果”,这名小偷真不是一般的高调,但他没想到,民警早前竟加过他的微信!
35 岁的广西人王某因涉嫌盗窃,今日被晋江龙湖派出所刑拘。发现王某的是龙湖派出所任警官,前晚晚饭后,他打开微信刷朋友圈,刷着刷着,就发现有个“朋友”的照片有异常,这个“朋友”就是王某,去年4月份就因盗窃被他抓过,当时为了在王某的手机上取证方便,他加过王某的微信,后来忘了删。王某的朋友圈是今年 10月才又开始更新,都是一些手机、钱包、烟酒等照片,而且都是凌晨三四点发的,任警官凭着职业敏感,怀疑王某又出来作案还高调晒赃物,于是上报此事,警方马上进行布控。前晚8时许,在龙湖埔锦村一网吧,王某在上网时当场落网。他交代,今年初刑满释放后,从今年10月份起,又重操旧业,在龙湖、永和镇等地盗窃他人财物6起。
二、累犯如何判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男子之前因盗窃罪刑满释放,释放至今不满一年又犯盗窃,构成累犯。
而对于累犯,刑法有以下特殊规定:
1.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
2.刑法的第74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3.刑法81条第2款,累犯也不适用假释。
这个故事故事我们,朋友圈可以成为警察叔叔“监督”累犯了好地方。关键证据以通过盆友圈送达警察叔叔手机,这位抓的一点也不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