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济南18岁外地女生砍伤老师,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量刑

刑事资讯          2016-11-23 阅读:206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一、济南18岁外地女生砍伤老师

根据国际在线报道,根据培训班的学生介绍,11月21日下午,同学们都在教室里正常上课,涉事的女孩突然拿刀发疯一样砍向老师。据了解,女孩在这里已学习了两三个星期的时间。至于为何持刀砍老师,培训班的学生称,“不知道为啥,老师没有和她发生冲突,平时对她也特别好。”有学生猜测,可能是女孩的学习压力太大,以至于她做出反常的行为。

所幸,培训班老师颈部受伤并不十分严重,无生命危险。

二、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量刑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