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与好友起争执将其砍死



今年的10月10日晚上,黑龙江七台河市公安局戍企分局接到报警,说在电厂小区11号楼下,躺着一名浑身是血的男子,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男子头部被砍伤,因为失血过多,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幸身亡。经过核实,死者姓杨,是七台河市的一名夜班出租车司机。当天晚上,共同驾驶一台出租车的白班司机张某邀他到家里喝酒。通过调查,民警初步确定,张某就是犯罪嫌疑人。在家属的劝导下,张某选择了投案自首。张某交代,自己一直怀疑夜班司机杨某和自己的妻子有暧昧关系。10月10日这天晚上,他邀请杨某到来家里吃饭,杨某欣然接受。在饭桌上,杨某的种种表现,更让张某坚定了这个判断。张某说,桌上总共12道菜,杨某每道菜都给他的妻子夹。虽说只是夹了一点点,可是他还是感觉到了不对劲儿。张某说,自己之所以生气,是因为再好的朋友也不能超出友情的范围。一言不合,两人很快就在单元门口发生了争执。打斗过程中,张某朝杨某砍了数十刀。杨某由于伤势严重,不幸身亡。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刑事拘留。
怀疑猜忌引凶案
信任,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牢靠;猜疑,容易使彼此的关系走向破裂。婚姻关系中只有夫妻二人相互信任,彼此尊重,有矛盾了及时沟通化解才能长远的走下去。怀疑猜忌最易引发夫妻矛盾,让夫妻关系僵化,而本案中张某就因为猜疑,酒后冲动,向好友横刀相向酿成了悲剧,不仅断送了好友的姓名,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更毁了两个家庭。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司法实践,激情杀人属于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情节,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但本案中张某是否属于激情杀人需进一步调查之后才能确定,无论怎样,都改变不了张某已经将杨某杀害的事实,张某终究要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