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伙翻窗入室表白女孩
根据金虎时评报道,故事的男主角小李是竹溪县人。他在十堰城区一家驾校学车时认识了22岁的女子周某。周某也是竹溪人,小李跟周某因此攀起了老乡,并在接触过程中,对周某产生了好感。其间,小李多次向周某表白,周某表示自己已有男朋友,拒绝了。遭到拒绝的李某并没有灰心,他认为是自己不够真诚,周某在考验自己,于是经常打电话给周某,周某每次都拒绝接其电话。
无奈之下,小李决定到周某家里表白。11月20日凌晨3时,小李从周某家卫生间的窗户爬进其家中,正好碰到周某在上厕所。小李便在厕所里再次表达爱意。羞愧难当的周某当即大声训斥让其离开,威胁如果再敢靠近就报警。见此情景,小李只好离开。随后,周某报了警。朝阳路派出所根据周某提供的线索,于21日上午在一旅馆内将小李抓获。
11月22日,小李因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被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元。
二、这样求爱竟违法
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中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同时我国《刑法》还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