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核载8人车挤29人 司机或构成危险驾驶罪

刑事资讯          2016-11-25 阅读:375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核载8人车挤29人

11月21日下午5时许,在陕西定边县郊区一托管中心附近,交警查处一辆非营运车辆时,发现这辆核载8人的小型面包车,连司机在内竟然有29人,其中26人还是小学生。

这辆车的牌号为川Y53×××,是定边县某教育托管中心用来接送学生的。民警打开车门时惊呆了:狭窄的车厢里挤满了小孩。“为了容纳更多的人,司机将车厢内的座位全部拆除,孩子们就挤在里面,或站或蹲。”交警大队一名民警告诉华商报记者,超员车辆属于非营运车辆,且未取得校车标牌,驾驶人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违法车辆已被暂扣,违法驾驶员罗某已被刑拘,目前已移交定边县检察院。

危险驾驶罪的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包括两种情况: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节恶劣限制了追逐竞驶的处罚范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