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受"裸聊"诱惑交钱升级会员
今年1月,被害人燕某浏览网站时看见一“裸聊”网站提示有美女“裸聊”表演,经受不住诱惑的他在网站提示下,逐步注册为会员。开始注册的时候金额比较低,只需10元,后来提示缴纳298元后才可称为会员,成为会员后主播又忽悠他只要升级到一定级别,会员就可以“激情裸聊”。
为了观看裸聊表演,在网络主播的引诱提示下,燕某先后通过支付宝、网银转账等方式向该网站汇款90万元用来升级VIP会员、送礼、完善个人资料等,却从未看到过裸聊视频,向该网站申请退款未果后报警。更可悲的是,为了看“裸聊视频”被骗的钱竟是公司的钱,目前燕某也因挪用资金被刑事拘留。
无独有偶,被害人刘某等4人也是同样的方式被骗,分别被骗几千到几万元不等。
其实本案在公安机关接到报警之前,已有相当一部分被害人已经“中招”,后在公安机关电话与其取得联系让其提供线索时,竟不承认,甚至将公安人员当成骗子。说到底那些被骗的网友,大多因为自己的动机不纯而羞于报警。
本案中的4名被告人均来自福建福安,他们在整个诈骗过程中起的也只是辅助作用。林某为赚取佣金,先后在网上购买和申请了一批支付宝账号,通过“skype”聊天软件与一些“裸聊”诈骗网站的经营者取得联系,表明愿意提供第三方转移支付服务,谈妥酬劳后,将支付宝账号等发给相关网站技术员进行绑定。
4人分工明确,林某负责联系网站经营者,教授3人犯罪方法,提供技术指导、居住场所和作案所需的电脑、手机卡、支付宝账号等工具,并负责3人的日常开销。3人则负责观察支付宝账户的入账情况并及时转账至网站经营者账户。实际上,4名被告人的“工作”就是待自己提供的与网站绑定的支付宝账号中汇入钱时,将钱转出汇入网站经营者的银行卡中从而获得佣金。东窗事发后,公安机关从4被告人处及其控制的银行卡、支付宝账户中扣押赃款人民币123398.3元。
诈骗罪的定罪处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林某虚构注册会员可与美女激情裸聊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人民币12万多,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应该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