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失联6天被认定死亡
19日,张洪亮出门拣柴未回家。住在张洪亮家一旁的父亲陈汝星感觉奇怪,平常张洪亮都是早晨出门捡柴,晚上回家休息。随即,陈汝星与张洪亮的养父张锡联家里联系,表示自己80多岁,腿脚不便,希望张锡联家人帮忙寻找。张锡联介绍,自己早在周围场镇范围内都寻找过,接连6天都没有张洪亮消息。
24日,在外打工的弟弟张洪平将事情向村上反映,村干部李映炉带上16名村民沿山寻找,下午5点左右,村民在山中将张洪亮找到。"找到人时,发现张洪亮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身上衣服全部打湿,身体两侧还有被手挖过的泥槽。他拣柴用的弯刀,花篮也在附近。"在现场的村民李美德说,张洪亮被找到后,因为想着他6天6夜不吃不喝,加上19日到24日气温比较低,"我们在场的人都认为他已经死了。"随后,李映炉向张洪亮妹妹张洪英打电话介绍情况,听到哥哥已"死亡",张洪英立即向白衣镇派出所报警。
张洪英回忆,当时她和警方一起赶往现场,并带上了草纸和鞭炮,希望带张洪亮回家办理丧事。"在公路边将纸烧完之后,放了鞭炮。"张红英说,她随后和民警一起走到山里的勘察现场。李美德介绍,当时天已渐黑,警方用手电照射拍照取证的时候,发现"呀,张洪亮眼睛动了一下"。这一下引起了大家注意,紧接着张洪亮的头部微微动了一下。通过仔细确认,张洪亮还有微弱呼吸,确实还活着。警民联系白衣镇卫生院速来抢救。知道哥哥还活着,张洪英还没有缓过神来,考虑到在地上躺了几天的哥哥,张洪英跑到周围附近的村民处提来一壶热开水,给他喂下,他逐渐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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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与宣告失踪制度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故宣告死亡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踪则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宣告死亡的条件:公民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产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终结之日起计算。只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
宣告失踪人死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失踪人的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寻找失踪人公告期限届满仍无失踪人生存消息的,便可作出死亡宣告判决之日期为失踪人死亡的时间。此类事例比如登山遇雪崩、大海沉船等,等两年没有必要,只要有有关机关的证明即可。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从失踪的次日起满四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宣告失踪的判决即是该公民失踪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