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外泄车震视频
新浪科技讯:近日,微信朋友圈流传一段《一对衣衫不整男女车震被警方抓获》的视频,被抓现场的男女多次央求警方:“大哥,别拍摄了。”然而,警方并未停止视频录制。网友指出,视频拍摄地为山东菏泽巨野县。此后,巨野县网信办证实,视频系田桥派出所辅警治安巡查中录制,辅警已被开除。
事后,有网友质疑,这又是一起“临时工”顶包案件。无论事件的真相如何,也无论官方给出的处理意见是否能够服众,辅警将执法视频外泄的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车震当事人的隐私权,更涉嫌恶意传播淫秽物品。
什么是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虽然有些案件中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没有牟利的故意,但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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