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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擅闯地铁轨被撞身亡 扰乱地铁公共秩序或担刑责

刑事资讯          2017-01-05 阅读:511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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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闯地铁轨被撞身亡引地铁延误

南京日报讯,1月3日早上7点多,乘客发现在乘坐地铁二号线时,突然遭遇不间断临时停车。一个小时后,南京地铁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此次二号线不间断临时停车,是有人进入地铁轨道区域造成的。3日下午,地铁警方发布通报称,当天上午7点03分,地铁二号线开往油坊桥方向的列车行至仙鹤门站至金马路站区间时,撞击到一名进入轨行区的男子。执勤民警和站务人员闻讯后立即开展处置。后经120急救人员确认,该男子当场已无生命体征。经查,该男子约50岁,随身无证明身份文件。目前,当事男子具体身份尚未明确,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此事。

扰乱地铁公共秩序或担刑责

南京地铁警方表示,尽管南京地铁车站内都安装了安全屏蔽门,轨行区也处于全封闭的状态,但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有人违法闯入轨行区的事件。此次事发区域位于2号线仙鹤门站与金马路站之间,虽然轨行区周边有围挡,但是一名成年人想翻越也并非难事。地铁轨行区为列车行车区域,擅入轨行区的行为属于扰乱地铁公共秩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而根据《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禁止非法拦截列车、擅自进入轨行区、隧道或者其他有禁止进入标志的区域、强行上下车等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治安违法的,公安机关可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提醒大家,要珍爱生命,遵守交通规则,请勿攀爬翻越栏杆,地铁安全屏蔽门等装置,既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负责,也是对公共秩序的维护。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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