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9岁小伙直播吸毒被举报

成都商报讯,拿出一包白色颗粒物,打开倒进锡纸片中,点火吸食……12月29日下午,成都一名网友在某直播平台上看到了这样骇人的一幕,视频中的男子疑似在“溜冰”(吸食冰毒)。随即,记者通过直播回放应证了网友的说法,并且联系上了直播中的男子,男子自称“吸的是冰毒!”问及何为要直播“吸毒”,他直言心情不好“我还在大街上吃,老子实在想进去了,耍得无聊。”小伙不以为然地说,就是想看一下监狱里面啥感觉,实在无聊得很。12月30日,新都警方接到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于1月3日将直播中的男子肖某以及同伴刘某挡获。经审查,肖某、刘某对吸食毒品并通过网络视频直播,示范吸毒方法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肖某、刘某因吸食毒品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公安机关已对刘某、肖某引诱他人吸毒的行为立案开展侦查。同时,直播平台已与14日封停其账号。
吸毒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治安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规定,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吸食毒品的行为,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将严格执法,对靠低俗、无底线、违法直播等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置,切实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环境。忽视法律和道德底线,必将承担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