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病男子持刀猛刺爷爷奶奶
南国都市报讯1月8日早上6时许,屯昌县枫木镇岭背村发生一起惨案。27岁男子陈仲球持刀朝年迈的爷爷奶奶猛刺,造成一死一重伤。目前,屯昌警方正在全力追捕作案嫌犯。
8日清晨,枫木镇岭背村79岁的陈明忠和老伴起床做早饭。他们在厨房里忙碌。陈明忠生火,老伴去房间拿米。老人不知道危险在慢慢靠近。27岁的孙子陈仲球悄悄来到陈明忠身旁,拿起一把锋利的尖刀,将爷爷刺死。陈明忠的老伴回到厨房,孙子又持刀朝她刺去……
惨叫声惊动了在房间里的陈有汉,他跑到厨房,看到年迈的父母双双倒在血泊里,这一惨状让他浑身发抖。陈仲球作案后逃跑。
接到陈有汉报警后,屯昌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精干警力到现场堪查,围捕在逃嫌犯陈仲球。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是指刑法中规定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主体。刑法规定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四种情况: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包括14周岁以下的,14以下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除了上述8种罪外,该年龄段人不负有刑事责任。同时《刑法》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阶段)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3、 已满75周岁者。该年龄段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过失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4、 生理缺陷者(聋哑人、盲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