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因亲近奶奶被妈虐死
近日,一4岁女孩因亲近奶奶被妈虐死,据悉,当事人紫涵死亡时候,身上遍体鳞伤。提起紫涵的遭遇,紫涵的爷爷奶奶伤心欲绝。紫涵爷爷说,孙女特别懂事,平时总是给他洗脚捶背,现在只要想起孙女,他就忍不住流泪……
在河南巩义市鲁庄镇鲁庄村有一名孩子的母亲将其亲生女儿虐打致死!?孩子从小跟老人生活,长大后,孩子的妈妈害怕她长大后只跟奶奶亲近,不跟自己亲近,于是就把她从爷爷奶奶家里接走了,于是悲剧开始发生了。1月14日上午,都市频道接到热线观众反映,在巩义市鲁庄镇鲁庄村有一名孩子的母亲将其亲生女儿虐打致死!被虐待死亡的孩子名叫姚紫涵,今年4岁多。
紫涵死亡时候,身上遍体鳞伤。让人想不到的是,紫涵身上的伤,竟然是被自己的妈妈打的!提起紫涵的遭遇,紫涵的爷爷奶奶伤心欲绝。紫涵爷爷说,孙女特别懂事,平时总是给他洗脚捶背,现在只要想起孙女,他就忍不住流泪……四年前,紫涵的母亲产下一对双胞胎女儿,由于独自无法照看,就将紫涵交给爷爷奶奶来抚养。
紫涵在爷爷奶奶的呵护下,长到四岁。这四年来,爷爷奶奶对紫涵倍加关爱,因此,紫涵和爷爷奶奶特别亲。紫涵的奶奶说,紫涵渐渐长大了,紫涵的妈妈害怕她长大后只跟奶奶亲近,不跟自己亲近,于是就把她从爷爷奶奶家里接走了。
四岁多的紫涵怎么也没想到,回家就是一场噩梦……虽然紫涵和孪生妹妹都是妈妈的亲生女儿,可是在家中,她和孪生妹妹的待遇截然不同。邻居说,紫涵在被带回家的半年里,曾多次跑回奶奶家,告诉奶奶她不愿意去妈妈那里生活。紫涵的妈妈为什么会这样对待亲自女儿?街坊邻居告诉记者,紫涵的母亲平时看起来精神很正常,但是不太喜欢与人交流。
紫涵的父亲长期在外打工,对家事疏于管理,他说自己曾经再三叮嘱妻子,照看好两个孩子,要对两个孩子一视同仁,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发生这样的悲剧!现在紫涵的母亲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紫涵的爸爸表示对妻子的这种行为,不能原谅。
虐待罪的认定处罚
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虐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故意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至于虐待的动机则是多种多样的,不论出于什么动机,都不影响定罪,但量刑时应予以考虑。虐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虐待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由于虐待行为所采取的方法,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犯虐待罪的,告诉的才处理。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被害人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本条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虐待案件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被虐待者不希望亲属关系破裂,更不希望诉诸司法机关对虐待者定罪量刑。因此要充分考虑被虐待者的意思。如果被虐待者不控告,司法机关就不要主动干预,这样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但根据本法第98条之规定,如果被虐待者受强制、威吓等而无法向人民民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告诉。被虐待者的其他近亲属也可以控告,有关单位和组织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揭发干涉,由人民检察院查实后提起告诉。犯本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不适用“告诉的才处理”的规定。
女孩遭亲妈长期殴打死亡,自诉案件已经转为公诉案件,而这位母亲的行为已经涉嫌虐待罪,应受到相关法律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