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错打12亿
一觉醒来,银行卡里多了好几个零,恐怕是不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长沙的刘先生就遇到了这么一件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这两天,他办了张新银行卡,存了100元,结果竟变成了12亿余元。后来接到电话,得知原来是银行误将账号数字当成金额输入,于是又返还了这笔钱。对于这笔突如其来又如数奉还的巨款,刘先生心态不错,笑称,“这一辈子估计也就这一次能做个亿万富了”。

“这一辈子估计也就这一次能做个亿万富翁了。”长沙市民刘先生到银行办卡,没想到银行柜员将银行账号当作金额输入,直接往刘先生卡内转入12亿余元。事后,刘先生返回银行办理了退还手续,他也做了3个小时的亿万富翁。
凌晨3点多,名为“@用户6055207173”的网友发微博称,“昨天在望城步行街一银行开卡,银行居然给我打了12亿元,后面叫我过去已是六点,全银行都没有下班,全在等我,进去就是一包和天下,出门又是个红包。”从其附上的照片可知,客户姓刘,于18点03分取现1212405260元。记者从多个途径核实了该事件的真实性。
当事人刘先生介绍,下午3点多,他来到望城商业步行街附近,在长沙一银行办了银行卡。
办卡时,银行柜员要求他存100元。刘先生照办了,办理好相关手续后,他便离开了银行。“当时没有细看,就开车回家休息了。”刘先生说,睡觉时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刚刚办理业务的银行工作人员,并称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将一笔巨大的金额转入了他的卡内,希望刘先生能赶回银行退还。
做了3个小时亿万富翁后退还
刘先生赶紧开车赶回了该银行。“当时已经下午6点左右,银行还没有关门,好多工作人员在等我,服务态度很好,进门就拿了一包烟给我。”刘先生说,他随后在柜台办理了相关手续,把钱取了出来,然后再存入银行,最后这张卡也注销了。(来源:凤凰网)
刘先生的做法是正确的,生活中捡到或者因他人错误认识而交予的财务被追回拒不交还的,或负刑事责任,即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
《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罪名的司法解释,上述行为所触犯的罪名是侵占罪。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