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20岁男子被甩生恨 酒后锤杀女友爷爷强奸女友奶奶

刑事资讯          2017-02-13 阅读:295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20岁男子被甩生恨

肇州县公安局官方微信“肇州公安”2月12日通报称,2月11日上午10点58分,肇州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肇州县托古乡富海村小福海盛屯邵某峰报警,其母亲付长玲和继父张德生被人打死在肇州县托古乡富海村杨殿元屯家中。接警后,肇州县公安局临时成立专案组,经过细致现场调查走访,摸排等工作,初步判定被害人孙女前男友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报显示,王某1997年出生,肇州县丰乐镇人。经进一步工作判定嫌疑人王某已逃往哈尔滨市,根据嫌疑人以往在哈尔滨市打工经历及活动轨迹,专案组派往哈尔滨市的侦查员展开排查布控。在哈尔滨市警方的配合下,连夜排查网吧、旅店等重点部位。2月12日凌晨1时,专案组在哈尔滨市一旅店内将嫌疑人王某抓获。

王某交代,因邵某晴和他分手而产生怨恨,2月10日晚,他酒后半夜潜入邵某晴奶奶家中,持锤子打死邵某晴奶奶和爷爷,并强奸了邵某晴奶奶的犯罪事实。

故意杀人罪如何认定处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故意杀人罪中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王某因女友与自己分手而心怀怨恨,从而杀害女友爷爷,并强行与其奶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性质恶劣,数罪并罚,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