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当二奶面嫖娼
2月12日,微博网友@军事那点儿事 在网上爆料,称一名刘姓女子举报陕西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负责人徐某包养“二奶”,二人还拍了婚纱照。但为断绝二奶“离婚娶自己”的想法,徐某竟又在酒店开房叫小姐,更当着“二奶”面与性工作者不可描述。
该微博一并配发了5张图片。其中一张为女性,另两张不可描述,剩余两张为举报徐某“花80万买副局长职务”、“戴劳力士手表、LV皮带”的内容。
当事人刘姓女子在自己的微博帐号“你若盛开蝴蝶自来之”中称,2013年,自己在朋友的一个聚会上,认识了榆林市人社局就业科科长徐彦江。对方当时称自己没有婚姻史,坠入爱河的姑娘轻信并与其同居,拍下婚纱照,等待嫁得如意郎。
实际上,刘姓姑娘试图让徐彦江离婚迎娶自己,却屡屡不得志。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却意外发现,徐彦江已经成家。
自尊备受伤害的刘姑娘前往榆林市人社局折腾,也曾以跳楼的方式要挟。谁料被徐彦江的哥哥(也是一名官员)想一脚踢掉自己肚子里的孩子。这一脚,不仅让刘姑娘花了8万多就医,也最终成了她鱼死网破的导火索。
刘姓姑娘称,徐彦江为了气自己,竟然当着她的面在西安碑林区楠林酒店开房嫖小姐。她抓拍取证,这才有了网上风传的床照。
目前,这位姑娘称已有7个多月的身孕,准备生下孩子交给徐科长。如果,徐科长不承认,将做亲子鉴定。
据称,徐彦江的老婆在佳县烟草局上班,这位徐科长还给妻子办了个残疾证,妻子在家看娃吃空饷已是好多年。
嫖娼如何处罚
就现如今我国没有嫖娼罪这一说。对卖淫嫖娼行为按现行的法律制度轻则只能依《治安治理处罚条例》,予以罚款,给予拘留。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五)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