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撕破警察裤子
中国青年网 近日一则女子撕破警察裤子的新闻引发网友关注。绍兴有个女子,酒后开车到处乱撞,还撒泼抓挠,撕破民警的裤子。
19点39分,该女子打开车门进入车内。19点53分,该女子发动车辆,车子冲下台阶,到了治水广场。之后该女子又把车辆倒回。又撞到了后面的台阶。
因为治水广场车辆不能进出,该女子试图将车辆倒回原处,该女子的举动引起了周围百姓的注意,大家都围在车辆旁边。
这时,女子所驾驶的车辆已与周边树木,台阶发生了多次碰撞。群众发现情况后,跑到附近去叫特警,两名特警立即下车到现场将女驾驶员控制住,并向指挥中心汇报,辖区事故中队民警立刻到场处置。
民警的裤子被女子撕破,手上有抓挠的痕迹,到了医院,女子才有所收敛,最后接受了抽血检测。

妨碍执行公务如何处罚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队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人员受委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时,受到暴力侵犯,也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如果当事人所采取的暴力造成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的,还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