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拿着350万冥币边境购买毒品
云南西双版纳公安边防支队侦查发现,几个无业男子经常聚在一起,并到农贸市场购买大量的冥币。随后骑摩托车抄小路跨越边境到缅甸,返程时摩托车上却捆着两个背包。警方拦截后,当场查获冰毒可疑物37块,重20.81公斤,以及350万元冥币。而冥币的用途,让侦查员目瞪口呆。
原来该团伙是同通过用假钱去境外骗取毒品,贩卖并从中获利。早在2013年的时候,团伙中的人,就在境外利用同样的方法骗取过毒品。“胆子大一点,让他们看表面,表皮放真钱,缅甸人验钱的时候把包打开让他们看一眼就行了”。因为在金钱的诱惑之下,对方没有细细地去看钱的真伪,就准备在边境一线进行交易。
警方迅速锁定其他几名嫌疑人。在历时4个月的延伸侦查,抓获该案剩余的5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打掉一个走私、贩卖、运输为一体的跨国贩毒团伙。
购买毒品行为如何处罚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要能是秘密的;既可以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给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给对方。在间接交付的场合,如果中间人认识到是毒品而帮助转交给买方的,则该中间人的行为也是贩卖毒品;如果中间人没有认识到是毒品,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贩卖是有偿转让,但行为人交付毒品既可能是获取金钱,也可能是获取其他物质利益;既可能在交付毒品的同时获取物质利益,也可能先交付毒品后获取利益或先获取物质利益而后交付毒品。如果是无偿转让毒品,如赠与等,则不属于贩卖毒品。毒品的来源既可能是自己制造的毒品,也可能是自己购买的毒品,还可能是通过其他方法取得的毒品。贩卖的对方没有限制,即不问对方是否达到法定年龄、是否具有辨认控制能力、是否与贩卖人具有某种关系。出于贩卖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也应认定为贩卖毒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