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帮走失女童找家长
2月21日,一条《城固抓到两个人贩子》的帖子引发人们关注。帖子描述:20日晚8时,在陕西城固县文化路金立超市现场捉住两个拐卖儿童的妇女,两个妇女从超市二楼将小女孩抱起迅速向超市门外奔走,幸亏家长反应及时……望各位家长提高警惕……同时,帖子里还有几张照片和两段10秒左右的视频。照片和视频都显示,两名30多岁的女子蹲在地上,身后一名身穿深灰色外套的男子使劲抓着两名女子的头发。陕西警方调查后发现这是一场误会,孩子父母随后向两位好心人道了歉。
孩子母亲称她和丈夫带女儿去超市购物,却不慎和女儿走丢,“我们就赶紧分头找。”当她准备到一楼去找时,看到丈夫正拉着两名妇女。“我老公就问她俩‘认识这女孩吗’,后来就打了她们。”当时女孩父亲先是扇了两名女子耳光,后来又抓着她们头发不放,并高喊两人是人贩子。两名女子蹲在地上哭着说自己是做好事的,但围观群众还是跟着男子一起指责她俩,并拳脚相加。
“我们想帮着女孩找家长,现在被当成了人贩子。”李女士委屈地说。20日晚,她和管女士去超市购物,在二楼发现走失小女孩的。“当时娃一个人在哭,我问她有没有父母电话,知不知道父母名字。”李女士说,小女孩只是哭,无奈下,她就想把小女孩领到一楼服务台,准备找工作人员用广播找人。当时,由于她们还买的东西,就在一楼收银台等着结账后再去,这时女孩的父亲就找来了,一句话没说就将她俩打了一顿。
拐骗儿童如何认定处罚
拐骗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所谓拐骗,可能是直接对儿童实行,也可能是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实行。使用各种手段拐骗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是拐骗儿童罪在客观方面的重要特征。所谓拐骗儿童脱离家庭,是指使儿童脱离与父母或者其他亲属共同生活的处所。脱离监护人,则是指使儿童脱离依法对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负责监督和保护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