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总统讲话时传枪声
当天下午,奥朗德在法国西南部小城维洛尼翁参加图尔至波尔多高铁开工仪式,并在仪式上发表讲话。法国《西南报》援引当地官员的消息报道,奥朗德讲话期间,一名位于一座建筑物房顶的特警不慎枪支走火,子弹飞向为仪式准备的酒会现场,一名服务员和一名铁路员工分别被子弹击中腿部和脚,没有生命危险。

根据法国电视直播,枪支走火事件并没有造成现场混乱,奥朗德在讲话时听到枪声,只是短暂停顿,称“希望没有严重的事情发生”,然后继续完成讲话。据《巴黎人报》报道,奥朗德在讲话后看望了伤者。
据报道,法国当地检察部门已经介入调查走火事件原因。(新闻来源:东方头条)
警察用枪不当的法律责任
目前涉及警察配枪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人民警察法》、《枪支管理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和《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等。《规定》对警察配枪用枪的程序规定得最细致、具体,例如确定配枪的人员需要经过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枪支弹药均有对应的审批责任人,枪支保管库(室)要求双人双锁24小时值守,等等。
颁布于1996年的《条例》则规定了15种警察在警告无效情况下可以使用武器的情形,包括放火、决水、爆炸、劫持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抢夺枪支等危险物品、凶杀或劫持人质等等。而于2012年修正的《人民警察法》对情况的列举则比较简略,只提及“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
同时,《条例》还规定,警察使用枪支造成犯罪行为人或者其他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防止证据灭失。警察使用枪支后,应当立即向所属配枪部门主要负责人口头报告,并在完成任务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所属配枪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此外,人民警察违反本规范佩带、使用枪支,所属公安机关在调查期间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调查结束后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民警察行使职务时违法使用枪支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受到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员,由该人民警察所属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人民警察依法使用枪支,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该人民警察所属公安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