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男孩为要三千元拳打脚踢父母 民警严厉批评开具告诫书

刑事资讯          2017-03-18 阅读:337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男孩为要三千元拳打脚踢父母

现代快报讯,3月13日中午,金坛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接到王先生报警称,他的孩子要打他和老婆。接警后,民警徐君楠迅速赶到当事人王先生家。徐警官到场后,只见王先生夫妻俩眼睛红红的,站在一边,他们的儿子小刚(化名)还是个孩子,坐在凳子上一声不吭。徐警官一问才知道,孩子今年才15岁,不过块头挺大,已经超过了父母。经了解,小刚目前正在读初三,今年6月就要面临中考,但他却不想遵循父母的愿望考高中升学,而是希望随朋友外出创业。于是,他向父母索要3000元“创业资金”,用作购买手机的费用,以便外出打工攒钱。王先生夫妻询问儿子原因,小刚闭口不谈,他见父母不肯给钱,便进行言语威胁和推搡,最后竟一巴掌打了王先生。王先生气得要命,只好报警。徐警官跟小刚好一番劝说,但正在叛逆期的小刚并不以为意,一直坐着不吭声。徐警官给小刚开具了家暴告诫书,告诉小刚父母是自己最亲的人,男子汉应该好好孝顺父母,而不是言语威胁甚至拳脚相向。徐警官离开后,没想到当天下午两点,王先生又报警了,称他又被儿子打了。徐警官再次赶到现场,小刚还是坐在一旁不说话。王先生说,儿子刚才打了自己一拳,还推搡了妻子,看到儿子气势汹汹的样子,他只能再次报警。

对父母拳脚相加也违法

经过徐警官的耐心开导,小刚终于开口说,他想要到外面去创业,但父母不理解他,还一再要求他抓紧学习,应对中考,让他压力很大。据王先生说,小刚的成绩还可以,以前跟父母关系也很好。见孩子的态度有些松动,徐警官再次警告和劝说小刚,不能使用暴力。同时,他也对小刚的父母说,父母孩子间要好好交流,要注意用亲情感化孩子。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暴表现形式多样,不仅有肉体损伤,还有精神情感上的折磨。小刚对父母拳脚相向已经涉嫌对父母实行家庭暴力,且经民警多次劝导仍然没有收敛,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殴打父母,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不过由于小刚年仅15岁,正处于青少年成长时期的叛逆期,因为想要3000元创业基金没有得到父母的支持大为恼火才对父母拳脚相加,因此民警以批评教育为主,并对小刚出具了告诫书,希望能与父母静下来好好沟通,消除误会与矛盾,化解之前的不愉快与争执。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