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女足浴工酒店遇害被人勒死

中国网讯,16时左右,一名21岁的女子在上饶市玉山县洛晶酒店香消玉殒,据被害人的姑父描述,凶手疑似用手机充电线将其勒死。目前,嫌疑人已被玉山县公安局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据相关知情人士介绍,被害女子刘某今年21岁,是三清山风景区枫林人,生前在玉山某足浴店上班。行凶嫌疑人翁某是玉山县临湖镇叶桥村人,“两人因为在酒店内发生激烈争吵,翁某用手机充电器的电线将刘某残忍杀害。”据了解,翁某已婚,事发前他一直在玉山县一家铝合金店当学徒,行凶动机尚不明确。记者致电上饶市玉山县公安局,“我们已将嫌疑人刑拘,正在对案件做进一步的调查,具体情况目前还不方便透露。”
以残忍手段杀人是否要重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故意杀人情节严重的,可被判处死刑。那么,哪些行为可被认定为故意杀人行为中情节严重的行为呢?从最高人民法院所发布的故意杀人罪典型案例中可以总结出,如下行为即为“情节严重”: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结合本案,虽然从现有情况尚不能判断杀人者的动机,但是,杀人者用手机充电线将21岁的女孩活生生勒死,手段残忍,应当在认定其犯故意杀人罪的基础之上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