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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脱女学生裤子拍照 教师队伍中还有多少披着羊皮的狼

刑事资讯          2017-03-27 阅读:297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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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脱女学生裤子拍照

3月17日,南宁市宾阳县和吉镇平桥村发生小学校长猥亵学校女学生事件,校长张某某脱下其所在学校一名六年级女生裤子并拍照。3月25日,宾阳官方发布情况通报,作出给予张某某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撤销教师资格的决定。目前,该事件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通报称,2017年3月20日14时许,宾阳县公安局和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和吉镇平桥小学一女学生于3月17日中午被该校校长张某某猥亵,要求出警处理。

接警后,和吉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于当日14时30分许将嫌疑人张某某依法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初步查明,2017年3月17日13时许,张某某在平桥学校内单独将该校一女学生带到三楼教室休息室进行猥亵。3月23日,宾阳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和吉镇中心学校也于同日免去其和吉镇平桥学校校长职务。

事件发生后,宾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县纪委、公安、教育等部门以及当地党委、政府组成的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3月25日,根据调查情况,宾阳县相关部门分别作出给予张某某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撤销教师资格的决定。

据广西电视台早前报道,和吉镇平桥村小学五年级学生佳佳(化名),3月17日下午放学回家后,家里人发现孩子情绪不对。佳佳告诉母亲,说校长把她叫到办公室,脱了她裤子,拿手机拍了她的照,完了把她放到床上。家人立即为佳佳做了检查,庆幸的是,佳佳没有受到更严重的伤害。

佳佳称,当天中午1点,她和同学来到学校,准备把家长签好字的回执单交给校长兼语文老师的张校长。她交了回执单后,张校长却让同学先回教室,佳佳则被他带到了老师的休息室。

电视画面中,佳佳回忆,张校长的休息室里有几张床。她说:“我们坐在床那里,他跟我说,我的脚还疼不,我说不疼了,那天我和同学玩不小心弄到脚,他说他会法术,传授给我,然后他就去门口那里东看西看,把门锁起来,叫我站起来,就叫我放松,不要紧张,就把我裤子给脱出来,就叫我转头过来,不要动,不要紧张,放松,还叫我不要睁开眼,然后我睁开了一点,看到他拿了手机来拍照,他拍完照了就把我抱到床上。”

佳佳说:“我说我闭不了眼,我就起来穿裤子,那时候我看到他裤子拉链开了,我就说我要去写作业,老师说抱一下也可以,我说不抱,我要去写作业,然后他就去开门,我就穿鞋,他说当今天发生的事情没发生过,不要告诉别人,然后我就出去了。”事情发生之后,佳佳称自己有点不敢去学校了,因为“怕遇见校长”。

猥亵儿童如何处罚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无论猥亵对象是妇女、儿童还是男性,都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猥亵他人,是指对他人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不包括性交行为。但是对男性的猥亵是可以包括奸淫行为的。

猥亵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在主体方面,猥亵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猥亵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猥亵罪的客体要件是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猥亵罪的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

《刑法》规定,对于猥亵罪应当这样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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