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校厕遭围殴
3月28日,一段“学生拍摄校园围殴”的视频引发舆论关注,一段目击者拍摄的现场视频显示,一群男生在厕所内将一蓝色上衣的男生围住,蓝衣男生被摔倒在地,随后3名男生用脚踢向其身体和头部。围观者大喊“镜头不完整诶,这边来”,有人叫着“开始”,并继续殴打蓝衣男生。其间,一群人围上来一边踢一边质问“谁让你偷手机的”。

对此,武平县教育局发布的《关于网传“学生打人视频”调查情况的通报》显示:3月28日,带有武平客家口音的两段学生打人视频在武平县各微信群被大量转发,引起网友们的普遍关注。武平县有关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处置工作。现已查明,该事件发生在武平县十方中学,系因手机丢失纠纷而引发的围殴行为。被殴打人经昨晚送县医院初查无明显伤情,目前正进行全面检查,参与殴打人丘某某等正接受批评教育,双方家长配合警方作进一步调查。(来源:腾讯新闻)
系因手机丢失纠纷引发
因校园暴力事件频发,校园暴力犯罪如何应对?校园暴力不仅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也直接伤害受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肉体、精神、经济等多重伤害,而且也会对行为人产生较为消极的影响,给受害学生、受害家庭甚至社会带来深远的不良影响。
对于校园暴力犯罪案件的主体,多是未成年人。目前我国刑法出于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对一定年龄的未成年实行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比如,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然而,一些未成年人却因法律对其年龄段的这种司法保护,误认为是对其的纵容,从而实施违法犯罪的活动。那么现阶段防范未成年人犯罪事件的发生,首先,应加快校园安全立法,并适时修改相关刑法条款或做出司法解释,加大对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犯罪的惩处力度,如降低部分暴力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从严从重惩处校园暴力犯罪等,有效惩治校园暴力行为。其次,学校要和家庭有效结合起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再次,公安、、司法、教育等有关部门应有效结合起来,加强对校园暴力隐患的排除,严厉打击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对施暴者应予以严厉的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