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名老人被骗900万元
近日一则300名老人被骗900万元的新闻引发关注。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人们手中的钱都不再喜欢用于储蓄,投资成了热潮。以钱生钱,在投资的时候大多数人都是这个想法,不过有利润就有风险,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在投资品中,收藏品越来越火,但是如果不懂行,在接触收藏品时,一定要多长一些心眼。最近,山东淄博警方破获了一起诈骗案,案件中有300多位老年人被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今年64岁的李女士家住山东淄博,去年5月份,她瞒着家人在当地一家收藏品公司购买了3套标价1680元的纪念币,销售人员说这套纪念币是经拍卖会而来,价格昂贵,半年后公司会回收并付给她高额的利息。李女士表示,收藏品公司声称有35%的高利息(每年),银行(年)利息当时才1.9%,35%的利息吸引力很大。
买了纪念币就有高额的返利。在这样的诱惑下李女士又先后在这家收藏品公司分6次购买了不同的“藏品”,共计花费5万多。本以为很快就能拿到本金和利息的李女士,最后却发现自己上当了。李女士表示,当时想着不管怎么样先挣他一笔钱,没想到那么快他们就关门了,把钱卷走了。
诈骗罪的认定处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其主观要件表现为直接故意。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