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未婚妈妈偷钱打赏男主播
近两年,“网络主播”成了个新兴职业,只要一台电脑、一个摄像头、一个麦克风,有的靠颜值身材、有的靠说学逗唱的十八般才艺,吸引粉丝打赏挣钱。嘉兴有个16岁的未婚妈妈小朱,为给喜爱的男主播打赏,花完家庭积蓄不说,还盗窃表哥家1.8万元。因出手大方,远在东莞的男主播特意赶赴嘉兴会网友。哪知,“见光死”啊,见到真人后,双方都很失望。在小朱想象里“又高又帅”的男主播,现实中才1.5米左右,视频里一张俊脸也是磨皮美白打造的,实际皮肤很黑。
本来,小朱见完网友就很失望了,晚上回家,偷钱一事还被发现了。
3月29日晚上20点半多,嘉兴市城西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家里遭贼了,放在柜子里的1.8万现金不翼而飞。受害人高某称,现金是锁在柜子里的,可锁也没被撬,事后仍锁上了。警方侦查后发现,确实蹊跷,应该是内贼所为,“房子在12楼,门窗都完好,房间没有被翻动的痕迹,连柜子锁都是锁上的。”
这房子里住着两户,一户是高某家,另一户是表弟家。高某和表弟平时都在嘉兴水果批发市场做装卸工,靠卖苦力挣钱。警方在对表弟女友小朱进行问话时发现,她很紧张,而她手机中有很多给网络主播打赏的记录。一个在家的全职主妇,很少出门,钱能用到哪里呢?小朱说,用来打赏网络男主播了。
小朱说,在家照顾孩子闲暇无聊时,她喜欢看“NOW直播”,里面有很多美女帅哥在直播,很有趣。她大概看过50多个网络男主播直播,看得开心了,也会给他们打赏。今年3月初,她关注到一个叫“传奇缘”的男主播,视频上看起来颜值不错,唱歌还行,说话很幽默,很能逗人开心,小朱看了很喜欢。
小朱想见见男主播,就邀请他来嘉兴,还发了三个200元微信红包做路费。
3月29日下午,该男主播从东莞赶到了嘉兴,两人见了面,小朱还花了近6000元买了两个时下很流行的柔光双摄的自拍手机,一人一个,作为见面礼,小朱还把存钱的这张银行卡交给男主播保管。
“我想象应该是‘又高又帅’,结果真人很矮,脸肤色也很黑,和视频上的形象完全不一样,他还说自己做过牢。”小朱说,她很失望,回去就取关拉黑了。当天回家后,偷钱的事儿也暴露了,小朱很后悔,“家里的钱被我用了,打赏钱不够,就偷了表哥家的。”
盗窃罪的认定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在主观方面,盗窃罪表现为直接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侵犯的是公私财产。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规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