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男子经常深夜收到妻子艳照 声泪俱下报警

刑事资讯          2017-04-02 阅读:316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男子经常深夜收到妻子艳照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李某工作稳定,家庭和睦,可是这样的生活在半年前被打破了。2016年底,李某像往常一样打开软件,一条陌生人突然发来一张黄色图片,李某以为是垃圾信息,并没有在意。不料第二天竟然又出现类似的淫秽图片,更令李某吃惊的是,对方竟发来了多张自己妻子比较暴露的照片,李某怒不可遏,回家后和妻子大吵一架,随后就把对方拉黑。可事情远比他想象的棘手,对方又开始换不同的号码向他发侮辱、淫秽文字及黄色女性图片。

李某声泪俱下地告诉民警,他经常在深夜接到这样的短信,收到短信后彻夜难眠,当他上班时听到短信息的声音也会坐立难安,整日神经兮兮,严重影响了他的工作。半年来李某已经换过数次电话号码,但都无济于事,每天都如同惊弓之鸟。

民警通过李某的叙述,首先向李某的妻子何某做了详细询问,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张某,并将其抓获。张某表示,他是在2014年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何某,并在此后的两年多内多次与其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且留有照片,每次他以此威胁何某与他发生关系。出于报复,张某向何某的丈夫李某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张某依法做出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骚扰、恐吓他人如何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