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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发生持刀伤人 犯罪嫌疑人目前仍在潜逃

刑事资讯          2017-04-06 阅读:3859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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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发生持刀伤人

中新网4月6日消息,据福建莆田公安局涵江分局官方微博通报,4月5日,涵江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经120现场救治确认受伤人员已死亡,犯罪嫌疑人目前在逃。

犯罪嫌疑人目前仍在潜逃

持刀伤人致人死亡,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死与杀人既遂在客观方面都产生了死亡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他人,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如果行为人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观上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认定;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司法实践中,要认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还是杀人,应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从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案件的起因、过程、结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强度、作案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行为人作案前后的表现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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