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女子抱着交警腿不松手 原因竟是为掩护酒驾男子逃走

刑事资讯          2017-04-07 阅读:870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女子掩护男子抱着交警腿不松手

郑州晚报讯,4月5日晚上10点左右,交警四大队民警在金水路与未来路下穿隧道南出口例行公务查处酒驾。“当时一辆帕萨特和一辆马自达轿车驾驶员涉嫌酒驾被民警拦下,其中一名驾驶员被抓获,但另外一名驾驶员见势不妙弃车而逃,交警追赶时,同车女子为了帮助该男子逃跑,竟然紧紧抱住交警的腿,十几分钟都不放,直到金水分局治安警察赶到将其带上警车。”未来路办事处巡防队员说。从巡防队员事发时拍摄的视频看,当时一名黑衣女子躺在地上一直抱着一名交警的腿不放,嘴里不知说些什么,一直在撒泼,直到治安警察赶到,将女子戴上背铐,押上警车。“当时,我们刚好巡逻到此,现场围了很多人,连120急救车也来了,交警一直对该黑衣女子好言相劝,让其到交警队配合调查,可该女子不予理会,一直抱着交警的腿不放,金水分局治安警察赶到后,她也不听劝,反而抓住民警的胸卡。逃跑的那名男子不知道是这女子的老公还是男友,她应该也喝了不少酒。”巡防队员说。

女子因妨碍警察执行公务被拘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