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牵出案中案
警察在马路上设卡查车时,妙龄女子陈某娜因无证驾驶神色慌张被拦下,警方随后在其车尾箱竟搜到大量枪支弹药,进而牵出了另一宗涉枪涉爆涉毒犯罪案中案。

据汕尾警方通报,今年3月1日晚20时许,陆丰市公安机关联合当地党政工作人员在开展一次例行清查行动中,在陆丰甲西镇上堆村附近发现一可疑车辆:一名驾驶一辆灰色本田小轿车的年轻女子,在发现前方有警察查车时,神色慌张,在继续前进还是调头上显得犹犹豫豫。
经验丰富的陆丰民警随即上前对该辆小轿车进行检查,结果在该车的车尾箱处发现了一个大号黑色行李箱,里面竟然藏有自制猎枪6支、仿“六四”手枪3支、散弹枪子弹56发、仿“六四”子弹9发、“菠萝弹”13颗等涉枪涉爆物品。
最终,抓捕民警先后抓获该案全部13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打掉该涉枪涉爆涉毒犯罪团伙,缴获上述枪支弹药及制毒工具一批。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焕、陈某娜等10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余3人被处以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梳理深挖之中。(来源:中金网)
无证驾驶牵出涉枪涉爆涉毒犯罪案
对于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是无视国家规定,公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侵犯的是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规定和正常的管理秩序,行为人的客观表现为具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