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抢手机被追冲进派出所

南方都市报讯,3月31日,深圳龙岗发生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抢劫案,一名女子站在派出所对面的马路上玩手机,此时,一名男子瞅准时机将女子的手机抢下随后狂奔逃跑,但由于不认路竟然跑进了派出所,被抢女子随后也跟着跑进派出所,男子当场被派出所工作人员抓获,全程仅十秒。嫌疑人供述称,当时他抢完手机之后,跑得太急,路况不熟,误跑进了南岭派出所。跑进派出所后,该男子也是一脸懵逼,站在原地不知所措,仿佛刚刚发生的只是一场梦境。对此,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有的网友表示,“这智商呆在拘留所比较安全,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说太危险了”,还有的网友表示,“不到一分钟就结束了整个小偷生涯”、“史上破案时间最短的抢劫案”、“这可能是东半球最笨的贼”。
抢劫罪的定罪量刑
该男子当街抢劫女士手机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虽然随后自己跑进派出所自投罗网,但这并不属于自首,他依然要面临法律的惩处。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