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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名初二女生相约自缢 尸体在山上被发现

刑事资讯          2017-04-10 阅读:467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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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名初二女生相约自缢

4月8日晚23时,下帅乡东西村委会营后村村民麦某向下帅派出所报警:其侄女麦某花和同学麦某淇在其住处后山身亡。

据麦某花父亲反映:4月8日下午14时许,其发现女儿麦某花不在家,就与其亲戚到附近寻找。直到当晚22时许,在营后村名为“老鼠踏”的山上发现麦某花和麦某淇已身亡。

接报后,警方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走访、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经核查,死者麦某花(女)、麦某淇(女)两人均是当地初二年级学生。在调查中,警方发现了两女孩微信相约到山上自杀的聊天记录。综合尸检和相关调查情况,警方得出结论:两人为自缢身亡。死者家属对警方结论无异议。两人自杀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相约自杀相关法律问题

相约自杀,是指二人以上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存在如下情形:自愿相约自杀的双方均实施了自杀行为,如果相约双方均自杀身亡,则不存在犯罪问题,不应该追究任何人的刑事责任。如果相约双方各自实施了自杀行为,一方死亡,另一方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自杀未得逞,未得逞的一方也不构成犯罪。

自杀情绪像一种传染病,通过网络传播十分可怕。在这起案件中,几个年轻人在生活受到挫折时,没有寻求正面积极的鼓励和安慰,而是掉入了通过网络寻求轻生伙伴的陷阱。作为便捷的网络即时聊天工具,QQ群吸引了数以亿计的网友。以自杀为主题的QQ群,加入者多为厌世、逃避现实的人,他们在群内发布消极言论,正在成为一个令人担忧的社会问题。对于青少年要加强珍爱生命的教育,从根本上树立乐观积极的人生态度。

法邦网提醒大家,相约自杀行为不仅会对自己以及对方带来伤害,还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相约双方同时实施自杀行为的,若一方死亡而另一方未得逞,未逞者的行为如与对方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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