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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扮女网恋设局骗钱 涉案3.5万元被刑拘

刑事资讯          2017-04-11 阅读:289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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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扮女网恋设局骗钱

北京晨报消息,朝阳警方破获一起男子冒充女性诈骗案,现嫌疑人杨某因涉嫌诈骗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5年8月,徐先生在网络游戏中邂逅一自称叫“李美”的游戏玩家,二人加了微信及QQ好友。徐先生在聊天中得知其刚满22岁,在北京某公司上班。徐先生在“李美”微信头像、朋友圈及QQ空间中看到发布的照片面容姣好,更加深了对李美的好感。在进一步接触中,徐先生感觉李美似乎对人温柔体贴,凡事又懂得礼让,两人的关系遂日渐稳定,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热恋中的徐先生和“李美”每天有说不完的情话,但每每徐先生提出想跟“李美”语音或者视频聊天时,对方总推脱工作很忙,只答应会很快见面。在一次闲聊中,“李美”透露亲人得了重病,希望能够借钱救急,徐先生满口答应,先后用支付宝多次给“李美”转账,每笔费用从数百元至上千元不等。不久,“李美”言称自己在上海,想买机票来京看他,徐先生立即转账数千元,“李美”又爽约了,以种种理由推迟来京。自2015年8月至2016年10月,徐先生先后百余次总计汇出人民币35000余元。

2016年10月,已经和“李美”交往一年多的徐先生忍无可忍,摊牌要求立即见面,没想到“李美”干脆将他的微信、QQ拉入黑名单。在朋友的帮助下,徐先生找到“李美”在朋友圈发布照片的女孩——在校女大学生小静,可小静并非“李美”,也不认识叫“李美”的朋友。徐先生在小静的帮助下,从转账的支付宝账户姓名中确认,“李美”是小静的高中男同学杨某。

徐先生万万没想到,谈了一年多恋爱的女孩是个男人。不甘心的他找到杨某位于西二环的住处,面对质询,杨某承认自己由于经济困难,冒充“李美”向徐先生借钱,向徐先生道歉,并信誓旦旦承诺还款。善良的徐先生相信了,然而杨某再次“失联”。徐先生三番五次追讨未果,今年3月26日向朝阳警方报警。

民警随即展开调查,3月29日在杨某家中将其抓捕归案。经讯问,杨某对诈骗徐先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供述,2015年中专毕业后一直无业,在网络游戏中结识了徐先生,被对方错当成女性后决定“将错就错”。一方面,来自徐先生的细微关爱让杨某得到不少满足;另一方面,他也想从徐先生身上“捞”点零花钱。徐先生借给杨某的35000余元也被他挥霍一空。

目前,嫌疑人杨某因涉嫌诈骗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知识普及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我国各地区对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

例如,北京市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河南省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上海市、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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