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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安敲诈嫖客 工作不好找再干老本行

刑事资讯          2017-04-14 阅读:1078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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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安敲诈嫖客

检察日报讯,因为工作不好找,毛全业和王建决定再干敲诈勒索的“老本行”。他们冒充公安,专门敲诈疑似嫖娼人员,共非法获利5000余元。4月1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毛全业和王建是老乡。毛全业曾两次因敲诈勒索被判刑,王建也因寻衅滋事被判过刑。因工作难找,毛全业提议,附近的洗头房、按摩店大都存在卖淫嫖娼,一旦有四五十岁的男子进去,等再出来后就去敲诈他们,肯定没人敢报警,王建表示同意。于是,两人分工负责,王建负责盯梢,有人从里面嫖娼出来就打电话给毛全业,告诉他体貌特征。随后,由毛全业在稍远处冒充公安人员实施敲诈。就这样,二人接二连三地作案,向三名被害人共敲诈了5500元。归案后,二人供述了自己的作案过程。

工作不好找再干老本行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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