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经营色情诈骗网站
正义网消息 经营色情诈骗网站,并通过QQ招募主播代理,在裸聊网站上“男扮女”,以可以观看真人裸聊为诱饵,诱骗网友充值。当被害人发现无法观看要求退款时,骗局逐渐浮出水面。近日,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罗小明、杨力、邹光明批准逮捕。
2016年4月底,李某在浏览网页时跳出一个弹框,上面写着“同城裸聊,上门服务”的字样,经不住诱惑,李某注册了账户。在一个交友大厅的界面里,系统提示要充值10元钱才能继续浏览,不然会被踢出大厅。想着10元钱也不多,李某便充了值。很快有个网名叫“黑丝女王”的主播和他搭话,告诉他开通会员,就能和主播聊天了。为了和主播“单独聊天”,李某按照对方的要求又充值600元,可随后账户里的金币消失了。“黑丝女王”让李某联系网站组长,在组长的解释下,李某充值2000元作为押金。然而,充值后还是显示“错误”,在组长的一再“指导”下,李某不断充值,“充了很多次后,我意识到已经掉入了陷阱,可心理上一直不甘心,总想着能把之前的钱退回来。”
两天后,逐渐意识到被骗的李某,对聊天记录进行截屏。至此,李某已充值10余万元。“中套”的网友并不只有李某一人。
警方经侦查发现,3名犯罪嫌疑人均为男性。据罗小明交代,去年3月初,他出资2万元开办一个裸聊网站,在QQ上找到了主播代理杨力,两人商定好提成比例,杨力招募主播来具体操作,邹光明就是其中一个。杨力让主播用挑逗性昵称、女性头像去吸引客户注册充值,以观看真人秀及色情表演,其实他们给客户的都是网上购买或下载的录像,长的有一两分钟,短的十几秒。当客户意识到无法观看真人裸聊要求退款时,就已经陷入杨力设下的圈套。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巴南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对收集的电子证据进行梳理,并对犯罪嫌疑人的收款账户和使用的第三方支付进行审查,从第三方支付处收集订单编号,再根据订单编号进行倒查。经查,犯罪嫌疑人罗小明、杨力涉嫌诈骗47万余元,邹光明涉嫌诈骗10万余元。关键证据收集到位后,该院对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批准逮捕。
法律知识普及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我国各地区对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
例如,北京市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河南省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上海市、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