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自称色盲拿不到驾照
近日,新疆奎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该市北京路与哈密路执勤时,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皮卡车闯红灯,便将车辆拦停查处。“我们检查时,驾车的王某只出示了行驶证,并未出示驾驶证。”民警说,通过查询发现,男子出示的行驶证并不是他本人的,而是一位孙姓男子的。
询问得知,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王某说,因为自己是色盲,无法分辨红绿灯,所以未能取得驾驶证。“虽然没有驾照,但我无证驾车已有十余年了。我开的车是老板孙某的,准备去干活”。办案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交管知识宣传教育,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这辆皮卡车,要求王某15日内到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无证驾驶如何认定处罚
对驾驶人员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对驾驶员进行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和罚款2000元的处罚。
对车主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对把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的车主处以暂扣驾照、罚款20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