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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夜闯民房直播捉鬼被拘 道德无下限法律有底线

刑事资讯          2017-04-25 阅读:1160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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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夜闯民房直播捉鬼被拘

网易新闻讯,今年3月中旬,桂林的蒋某赶网络潮流,在网上做起了直播,刚开始他的直播点击率并不高,为了尽快博人眼球,增加点击率,蒋某经过一番仔细琢磨,想出了一个奇招。他的方法是什么呢,就是荒野探灵。为了制造噱头,蒋某和另外两名同事四处寻找,最后选中了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西村的三家民房下手。从蒋某网上直播的视频当中可以看到,3月22号凌晨2点多钟,蒋某等三人来到村里无人居住的祖宅民房外,对着摄像机介绍自己即将进入的是“鬼屋”。为了渲染恐怖气氛,蒋某等人开始紧张地四处寻找所谓的灵异现象,随后用锤子砸开门锁,闯入民宅,到处翻箱倒柜,而旁边的两人用手机协助拍摄进行讲解。视频显示,该男子指着一个白色罐子开始装模作样讲解:“这个白色绝对放了什么东西,然后这两个罐子是什么东西,里面装了什么东西,如果这两个罐子里面装的是骨头,那就不难理解,空的罐子盖个碗做什么呀。”更荒唐的是,在直播过程中,随着有网友点赞,蒋某竟然装神弄鬼起来。不仅点燃了几根蜡烛,口中念念有词称:“你们觉得有什么冤屈的地方,如果你们不方便现身的话,你们就在镜子里面,我这有一面镜子,我数三下的时候,你们有什么冤屈,就告诉我。”最后鬼神没见着,蒋某等人却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触犯法律被处罚

这段长达2个多小时的视频传上网后,引起众多网友围观,这让蒋某十分“自豪”。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蒋某因为涉嫌寻衅滋事被象山警方给予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火爆,许多网络主播和直播平台的行为“尺度”也越来越大,不利于互联网环境的健康。为加强对互联网直播服务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我国先后颁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

其中《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对于网络直播行为做出了专门的规定,根据本规定第九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以及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同时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在进行直播时,应当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直播内容,自觉维护直播活动秩序。用户在参与直播互动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蒋某的这种博眼球行为并不可取,如今,许多互联网主播为了吸引点击量作出各种无下限的举动,这些举动在破坏互联网环境、激怒正义网友的同时,部分过激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面临法律的处罚。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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