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4名儿童溺亡家长以为失踪

据西畴县委宣传部通报,4月23日晚21时47分,西畴县失踪儿童家长肖某某到兴街派出所报称,其孩子杨某某失踪。经警方调取监控视频查寻发现,失踪儿童杨某某及其他3名儿童当天下午15时许,向西畴县兴街镇畴阳河保兴桥方向走去。派出所立即组织人员沿河段开展搜寻和周边群众走访工作。走访得知,杨某某等4名儿童利用周末时间相约到附近小伙伴家玩耍(其间杨某某提出到河里游泳)。24日凌晨,在河边找到小孩衣服,现场初步判断小孩已落水,经沿河进行搜寻打捞,2时50分左右,先后打捞出杨某某等4名溺水儿童尸体。经公安机关现场勘验和死者尸表检验,结合事故调查情况,初步确定为意外溺水死亡。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孩子失踪请及时报警
夏天快要到了,天气也越来越热,游泳爱好者和调皮的孩子们开始蠢蠢欲动,不过这也成了溺水伤亡事件多发的季节,在此提醒大家,河边,湖边,水塘等危险水域千万不能去,一定要去正规的游泳池,配备有专业的救生员和救生设施,以便在发生意外的第一时间能够迅速展开营救,以免产生不必要的伤亡。家长也要教育看管好孩子,提防孩子趁家长不备偷偷去危险水域戏水。生活中如果孩子不慎走失或者被人拐骗与家人失联,家长们因该怎么办呢?孩子丢了难道要等24小时之后才能报案吗?如果是这样,要真是犯罪的话,岂不是给了犯罪分子充足的时间?很多市民对于孩子走丢后是否需要等24小时才能报案的问题也并不十分清楚。
为明确立案制度,加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2010年由公安部牵头,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一个《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关于立案的规定:“接到儿童或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女失踪报案的,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经审查,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简单地说,就是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都应立即报案,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等24小时。
因此,如果孩子失踪,家长应当立即联系警方,以免延误寻找孩子的时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