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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菜横穿马路被撞 生命可贵拒绝冒险

刑事资讯          2017-05-16 阅读:162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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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菜横穿马路被撞

2017年5月16日报道,15日,河南郑州,一辆甲壳虫轿车撞上一位女子,事后女子经抢救无效死亡。据附近居民说,女子是住在马路对面正馨花园的居民,估计是从菜市场买完菜想穿过马路直接回家,结果发生惨剧。

买菜横穿马路被撞,有记者发现,距离事发地点十几米就是一条过街的人行道,但事发时该女子所在的位置显然不在人行道上。目前肇事车辆的女驾驶员已被控制,有关事故的具体原因交警正在调查。

横穿马路出事故谁负责

我国《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法律对侵权行为法中适用过失相抵的明确规定。过失相抵既可以适用于过错责任,也可以适用于无过错责任。非机动车、行人存在过失时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属于过失相抵。我国《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法律对侵权行为法中适用过失相抵的明确规定。过失相抵既可以适用于过错责任,也可以适用于无过错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有过失的,可以过失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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