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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路上被砍断手 行凶者带断肢逃离现场

刑事资讯          2017-05-17 阅读:268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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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路上被砍断手

今天(17日)上午7时30分左右,广州市海珠区桥南新街一7岁男孩上学途中被砍,已送往医院救治。据目击者透露,男孩右手腕被砍,另有餐馆老板说,行凶者把断肢带走了。

据现场目击者提供的手机截图显示,一名红衣男子在街头扯过一名背书包的男孩,一把推倒在地然后挥刀砍了几下,随后匆匆离开。街坊称事情在十几秒内发生,大家都没反应过来。

广州海珠警方今日(17日)11时36分通报:今日7时28分,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南洲桥南新街有一男子持刀伤害一名男孩,该男子已逃离现场。接报后,海珠警方立即派出民警赶往现场处置,同时协助“120”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并组织警力全力抓捕嫌疑人。目前,受伤男孩(7岁)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警方现已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同时呼吁知情群众提供线索。(来源:凤凰资讯)

行凶者带断肢逃离现场

出于故意,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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