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大叔网恋少女
近日,在台州市民上传微信朋友圈的几条视频里,可以看到:一头发花白的老伯,不断地狂殴一名中年男子,中年男子没有还手,一直避让,最后羞愧地抱着头蹲在地上。视频里,还有仙居口音的质问声:你哪里人?你哪里人?这几条打人视频之所以热传,是因为发视频者说,被打的是人贩子,他拐了这个老伯的孩子。
这件事是否真的如网友所说,有人拐小孩?
据了解,视频中挨打的男子和打人者都是仙居人,挨打的男子姓周,今年44岁,单身。一个月前,周某在网上认识了18岁的吴某,两人可能产生了一定的好感。
5月31日下午,周某与吴某在仙居解放街见面,被吴某的父母撞见,吴某父亲比较激动,因此双方发生了冲突。
“当时边上看热闹的人问吴某父亲,为什么要打周某,吴父用仙居话表示‘他拐了我小孩’,意思是他骗了我的孩子,边上的人理解成拐卖孩子,就拍了视频发到微信朋友圈了。”民警说,警方一看到朋友圈里这条“仙居有人拐小孩”的信息,第一时间就赶到现场,处理了此事,并且,通过官方微信及时地进行了辟谣。(来源:凤凰网)
什么是拐卖妇女儿童罪
虽说这件事是虚惊一场,只是恋爱中的纠纷,但是我们还是需要了解一下什么是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本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所谓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行为。所谓收买,是指为了再转手出卖而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手中买来被拐骗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贩卖,是指行为人将买来的被拐的妇女、儿童再出卖给第二人的行为。接送、中转,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的共同犯罪中,进行接应、藏匿、转送、接转被拐骗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
